佛教弘誓學院建校委員會執委會第二次執行委員會 時 間:八十七年八月十五日(星期六)下午三時 地 點:佛教弘誓學院研究部圖書室 出 席: 列 席: 請 假: 宣讀上次會議紀錄 主席致詞: 一、七月十三日,承天寺監院道明法師來電告知:稟方丈傳悔長老之慈諭,寺方擬贊助本院建校。翌(十四)日昭慧率學僧一行上山,向方丈禮座敬謝。本(八)月十三日上午九時,傳悔長老於方丈室中親自交給昭慧伍仟萬元之建校贊助款,且慈示:若有餘款,可視學院需要而自行支配。學院現有建校基金(含借款)約壹仟玖佰萬元,若加此數,建築經費已足。修道之人,不宜貪多務得,徒生障道因緣。故此特為召開本次執委會,建請通知建校委員及諸護法善信,停止招募建校專款。建校餘款除還清借款之外,依第一次建校委員會之決議,悉數轉作佛教弘誓學院之僧教育款項。 二、財團法人弘誓文教基金會已於去(八十六)年■月■日獲准成立。為使會計作業單純化,自今年元月起,研究部僧教育專款之收支,納入基金會下運作(但因建校基金短缺,故八十六年底以前之餘絀■元,全數先借建校專款之用)。 三、學院已於本年七月廿九日開工,幸賴廣德建設公司上下一心,全力護持,不但以最省錢、最有效率的方式進行,而且在專業監督之下,品質也相當優良。詳情請張章得居士作一報告。 四、預計明年四月完工,若無其他重大因素耽擱,擬於明年上半年內(可能會是國曆六月間)擇日舉行落成典禮。 工作報告:(張章得) 財務報告:(心淳法師) 提案一 提案人:昭慧法師 案由:建校基金現已足數,擬請通知建校委員及諸護法善信停止招募建校專款案,提請討論。 說明: 辦法:由諸位執委輾轉告知諸位委員、護法,並公告於下(第三十五)期《弘誓》雙月刊。 提案二 提案人:昭慧法師 案由:校舍命名案,提請討論。 說明:為紀念佛陀於此世間初轉法輪之弘恩,並策勉本院師生報三寶恩,常轉法輪,故於校舍建成之後,建議命名為「鹿野苑」。為紀念本院與印順長老及傳悔長老之殊勝法緣,飲水思源,建議將參學堂命名為「法印堂」;將宿舍命名為「傳悔堂」。 |